
近日天通盈,厦门证监局对华福证券出具警示函,因其作为主办券商在发行推荐中未勤勉尽责,未能查明厦门市江平生物基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平生物”)在定向发行说明书中存在的财务造假情形。
根据公告,江平生物系原新三板挂牌公司。在对江平生物的发行推荐工作中, 作为主办券商,华福证券未能充分勤勉尽责,未对江平生物有关信息披露文件和定向发行申请文件认真履行审慎核查职责,未能及时发现江平生物定向发行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形,未能保证所出具的推荐工作报告以及对江平生物定向发行说明书核查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
厦门证监局指出,华福证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并决定对华福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厦门证监局表示,华福证券应充分关注挂牌公司财务内控有效性,健全挂牌公司持续督导及定向发行推荐业务内控制度,落实勤勉尽责要求,切实提高执业质量水平。
此前,厦门证监局已对江平生物相关负责人下达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其中披露有关江平生物财务造假的具体情况。
经厦门证监会查明,2021年至2022年,江平生物及其子公司通过签订虚假销售合同、虚假发货等方式天通盈,虚构与客户的有机肥、巨菌草等农产品的销售业务,导致江平生物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47亿元、1.52亿元,分别占公司披露2021年度、2022年度营业收入的68.62%、64.87%;分别虚增利润总额0.59亿元、0.57亿元,分别占公司披露2021年度、2022年度利润总额的130.43%、119.77%。
2021年9月至10月,江平生物披露《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等发行文件,向一名对象募集资金494.5万元。上述定向发行文件使用了江平生物2021年1月至6月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江平生物披露《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等发行文件,拟募集资金1亿元-1.20亿元,最终未实际发行。上述定向发行文件使用了江平生物2021年1月至9月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2023年9月,江平生物披露《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拟募集资金5708万元,最终未提交定向增发申请材料。上述定向发行文件使用了江平生物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不是华福证券年内第一次因为投行业务被处罚了。
今年5月,上交所公告,因华福证券在为某发行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挂牌申请出具相关文件过程中,对于发行人贸易业务商业合理性及收入确认依据核查不充分,相关尽调程序执行不到位,质控部门未提示项目组重点核查,内核部门也未进行重点审议,上交所对华福证券出具书面警示函。
此外,华福证券分公司今年也曾被处罚。4月,上海证监局对华福证券上海自营分公司出具警示函。公告称,该分公司负责人完成工商变更后7天内,未按规定申请换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违反了分支机构变更的报备要求。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刘常源天通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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